国图的普通借书卡有效期是多久?还书期限是多久?
2020-08-19 07:17:55 浏览:
没有有效期;一卡通读者证借期42天,不可续借。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扩展资料:国图文献借还规定:1、借还文献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3、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4、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5、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6、持有逾期文献的读者证需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7、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8、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9、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参考资料:首都图书馆官方网站-- 文献借阅指南
国家图书馆读者卡需每三年复检一次,中文图书还书期限31天,可续借期31天,外文书籍还书期限31天,无续借期
没有有效期;还书期限是1个月,可以续借。 文献续借 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14天;少儿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 3、视听光盘、电子设备不能续借。 4、续借方式: ·一卡通证 (1)网上续借:登录本馆网站http://www.clcn.net.cn,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 (2)电话续借:语音服务电话24小时服务87325656。 (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 (4)使用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续借。 ·少儿证 (1)网上续借:登录本馆网站http://www.childlib.org ,进入“图书续借”栏目。 (2)电话续借:87325791(借书次日至应还日期之间的9:00—17:00)。 (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 (3)已经续借一次; (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没有有效期吧还书期限应该是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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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办卡时间算起,卡的有效期是3年,超过这个时间有可能一些功能无法使用。到办证处验证一下就可以了(验证就是刷一下卡)。如果不用了,就保存好卡。因为只有首次是免掉办卡费用的,补办卡需要交5元工本费。国图的卡只有一种,都是终身使用的,没有临时、长期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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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网上验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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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能,刷卡验证相当于去办卡处重新激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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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过期之后再验证手续会不会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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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刷下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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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一般分为按金100元和200元 100的每次最多可借2本书,书价值总金额不超过100,极限为1个月。过期不还。每天按每本收罚金1角 200的每次最多可借3本书,书价值总金额不超过200,极限为50天。过期不还处罚同上。从今年开始办证免工本费。年费。当你退证时。会退还所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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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2年。如果过期了,去2楼前台免费延期2年后,当时就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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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到办证处凭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免费续期即可。
打开网页链接国图官网,进入页面右手边的“馆藏目录检索”找到“我的图书馆”登陆自己的账号看到“我的流通”就会显示自己外借的数量。点击“数字”即可看到书目清单这时就可以选择性地续借自己需要的书籍了~
登陆国图的网站http://www.nlc.gov.cn/页面上中间偏右的位置有一个‘预约续借’,点那个然后登陆进去就可以看到你目前借阅的情况选择你要续借的书前面的标号,然后点页面下的续借,就可以了只能续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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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手续 1. 重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区县图书馆,可由本单位图书资料部门办理馆际借书证; 2. 在京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的读者,可申请办理中文图书借书卡和外文图书外借证; 3. 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条件的在京单位所属员工、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凭所在单位担保书(学生凭高校院级单位担保书)申请办理个人外文图书借书证; 4. 本市有职业的公民、大学以上学生均可由个人直接申请办理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处借书证; 5. 各类外借证实行年度验证制度,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6. 办证处地点:南 3--3 对外办证时间:每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电 话:68415566--5241,5242,5243,5455 关于办理读者阅览证的通知 为了简化读者入馆手续,方便读者借阅,更好地施行分类服务,我馆在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读者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改变现有读者入馆办法,自1998年7月1日起,实行读者凭我馆所发各类外借证与阅览证入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阅览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1、普通阅览证:可在除中文图书外借库、外文图书外借出纳台、基藏库阅览出纳台以外的各阅览室使用,详见各阅览室具体规定。 2、临时阅览证:使用范围同普通阅览证,仅限当日使用。 3、基藏库阅览证:可在基藏库阅览出纳台及其他阅览室使用,详见各阅览室具体规定。 二、阅览证使用方法 1、读者在阅览室入口处通过条码阅读器确认证件有效,即可入内。 2、读者在各闭架借阅处借阅书刊时,需交押阅览证;办理文献出室复制手续时,需交押阅览证及个人有效证件。 3、我馆发放的各类外借证,兼作阅览证使用。 三、阅览证办理办法: 1、办证时间:自1998年5月25日开始办理(基藏库阅览证自1998年8月1日起办理):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常年办理。 2、办证地点:国家图书馆办证处(南3-3房间)。 3、办证手续: ⑴办理普通阅览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军人证、大学本科以上学生证、护照等能证明本人职业、职务的有效证件,携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交纳工本费10元,填表后,即时可取。 ⑵临时来馆人员办理临时阅览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本人职业、职务的有效证件(或介绍信),交纳证卡工本费1元,填表后,即时可取。 ⑶办理基藏库阅览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军人证、大学本科以上学生证、护照等能证明本人职业、职务的有效证件,携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或身份证复印件),交纳 工本费10元,押金100元,填表后,即时可取。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办一个阅览证。阅览证如有遗失、损坏,应到办证处挂失、注销后,方可按上述手续重新办证。 2、阅览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 3、本次办理阅览证(临时阅览证除外)使用期限到2000年4月30日。 4、普通阅览证不办理退证;基藏库阅览证可凭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押金(退还押金时,须同时交回所办基藏库阅览证)。 五、相关事项 1、1998年7月1日起,基藏库阅览出纳台凭我馆发放的各类外借证件(中文图书第二外借证自1998年8月1日起使用)、基藏库阅览卡(自1998年8月1日起使用)借阅书刊。 2、1998年5月25日起,持有外文借书证的读者,请到办证处加贴条形码,以方便到各阅览室使用。 3、1998年6月15日起,我馆将放宽办理中文外借证的范围,具体规定见“关于办理中文图书外借证的通知”。
去跟管理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