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还一部分剩下的钱如何写起诉书
2020-07-13 01:34:51 浏览:
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剩余的部分欠款,这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起诉状的基本写法,内容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个人信息、起诉事由、原告的个人诉求,等等。一般使用A4办公复印纸张比较妥帖,钢笔书写或打印均可。一、民事诉状的基本内容:第一部分,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个人信息(原告在先,被告在后)。第二部分,写清基本诉求(例如:请求法院判决支付欠款)。第三部分,写清基本事实和理由。第四部分,写明呈诉法院名称并由原告签名和起诉日期(年月日)。二、《民诉法》规定的规范起诉状内容: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状俗称“状子”。它是司法公文中使用频率最大的一个文种。别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要“告状”,就必须写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刑事自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基本内容:起诉状主要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项。1·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况、案由等。标题要写明案件性质和文书种类名称,如写“刑事诉状”、“民事诉状”或“行政诉状”。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双方,写时依照先原告人后被告人的顺序,分别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系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的全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案由要写明案件名称,如离婚、继承、损害赔偿等。2·正文。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事项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有关民事、刑事或行政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如要求与被告离婚、赔偿损失、履行合同等。事实和理由首先要写明侵权行为或犯罪的事实及双方争议的具体内容,要把何时、何地、何人、何种手段、情节经过、造成何种后果危害、各自应负的责任,以及实质性分歧等写清楚。然后,要根据事实和证据阐明理由,具体写法可采取先写事实后写理由的分述法,也可采取边写事实边讲道理的夹叙夹议法,视案情而定。3·尾部。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如是律师或他人代书,应写明代写人姓名和工作单位。4·附项应具体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注意问题:第一、写作诉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刑事诉状只适用于刑事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则要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制作起诉书。第二、诉状内容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有理有据的精神。第三、诉讼请求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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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含义,没有区别,从名字也知道,一方是借款人,相当于他是借条,一方是欠款人,相对于他是欠条。要注意的是,写借条(欠条也一样),要注明时间,借款人和欠款人名字,要借款人签名。最重要的是,借条原件应该放在借出钱的人手上,对方还了款时,借条要给对方。诉讼期: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从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总则》生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举证: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扩展资料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欠条
我建议你从新写借条,借条的钱款扣除还你的部分,日期也从从新写借条的时间记起,但是有一点你地注意,法律对借条和欠条的认定是不一样的,这里你有必要知道[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以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的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 四、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而没有明确履行期限的欠条则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 所以,当别人向你借款时,你应要求对方出具借条;而别人欠你货款时,你应要求对方出具欠条。两者不要混淆,这很重要。 案例一:2005年5月,张某诉李某归还人民币10万元,向法院提供了李某亲笔写的“欠条”一张,上写“今共欠张某人民币壹拾万元”字样。李某主张,欠条虽是他所写,但该欠条是在2002年所写,张某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认为,张某仅提供了一张欠条,而无其他证据,难以认定系借款关系。李某以该欠条系双方笼统往来的结算进行抗辩,根据证据规定,张某应承担举证责任。故认定张某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两年,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张某败诉。 案例二:1999年6月,被告俞某承接了一批装璜生意,急需一批装璜材料,于是向原告某塑胶有限公司购买PVC塑管材料。2000年2月,经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9000元,被告出具欠条一张,欠条注明:“今欠某塑胶有限公司PVC材料款9000元(大写玖仟圆整),俞某,2000年2月2日”,未写还款日期。之后,原告一直未向被告催讨货款,直到2004年10月15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1997年10月,原告张某借出7000元给被告李某。李某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注明:“今借张某现金7000元(大写柒仟圆整),李某,1997年10月5日”,未注明还款日期。之后,原告一直未向李某催要。10年后,2007年12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还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向张某还款7000元。 从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同样是欠款案件,被告均出具了欠款凭证,为何结果迥然不同?事实上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误,问题出在被告出具债权凭证上的细小差别。 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亲戚朋友之间,同学同事之间常会遇到借钱欠钱的问题,怎样既不伤害感情,又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些债权凭证的法律知识,“借条”与“欠条”同属于债权凭证,但在法律性质上却有重大区别:两者法理上的区别详见上期《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一>》。 为了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醒大家,应尽可能规范地书写借条和欠条,同时对诉讼时效引起高度重视。 原本约定2004年归还的一笔钱,只因借据上写成了20004年,借款人竟以此为借口,拒绝还钱。双方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原以为要等上18000年才到期的借款,债主有望在近期要回。 2003年8月,黄某因急需筹集学费,找到蒋某借到6000元钱,当时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到了2004年8月,债主蒋某要求黄某归还借款。蒋拿出借据时却发现:还款日期竟写成了20004年8月,而黄主张未到还款期限,拒绝还款。万般无奈,蒋某只好将黄某告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20004年”的写法是当事人的一时笔误,还款期限要等上18000年显然不合情理,遂判决黄某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全部归还蒋某的借款。 二、书写借条与欠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上应该包含以下要素:借条不要写成欠条;债务人;金额(应大写或大、小写同时书写);利息;还款日期;签名与时间。 2、书写的内容与落款之间应尽量紧凑,不留空白。 3、最好在借条或欠条中体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证号或复印身份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签名的时候,债权人必须亲眼看债务人签名,防止债务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债务。 5、书写人必须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防止债务人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6、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据才是标准的。避免出现有歧义的语句,如:“张某借李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10000元”。“还”字是多音多义字,后半句既可解释为“现已归还欠款10000元”,又可以解释为“现只欠10000元”。 7、若出具方是单位,除非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应要求加盖公章。 三、借条与欠条书写格式举例 借条 今借到李某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前还清。 借款人(签名、手印):张某(身份证号) 2009年1月1日 欠条 因买李某装饰材料,总价款壹拾万元,已付肆万元,尚欠陆万元,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前付清余款。 欠款人(签名、手印):张某(身份证号) 2009年1月1日 希望以上的解释能够给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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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要写明具体的条款,参考如下名称:借条内容示范如下:张三借李四人民币伍仟元整,借期为一年,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年利息为伍佰元,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人:张三(签名捺印)2012年5月1日
没那么麻烦,把剩余部分的钱款以欠条的形式写出来注明还款日期及利息,为保证你的自身利益可要求债务人以不动产作为抵押。
1.重新写借条或者打欠条均可,但都要约定还款期限。2.新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计算诉讼期限是对的。3.新借条可以直接写欠你多少钱就可以了。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按你的表述,搜集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清偿。证据包括:借条、欠条、收条、银行打款凭证、还款凭证、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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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本身并不复杂,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不知道怎么写诉状的就直接去法院那看看模板就好了,关键是你要有证据,证明朋友借你钱不还,有证据法院才能支持你的诉求。
9、 江畔独步寻花 杜甫
可以就剩下的钱主张权利,要求对方还款,你可以委托一个律师,当然也可以去百度文库里下一个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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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找律师帮助写,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您好,没有写明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的,可以算作利息。
不能
你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他还款的那天重新计算,2年!因为他还款的时间,视为法律上的时效中断,重新计算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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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按原期算,但如果双方同意,签属了新的还款期限,就按新的期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