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保证书]上有这么句话"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其生效,至还
2020-09-13 00:36:37 浏览:
不是无时效限制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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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内容是小编在 大律师网 那边找到的担保书范本:个人担保书范文_________有限公司: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保证人(签字)签发时间: 年 月 日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个人借款担保书XX分行: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________)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字第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保证人地址: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责任担保书一、本担保人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公司任职二、担保(保证)的内容:1、担保该同志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2、担保该同志在公司工作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分配。3、该同志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公司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被公司辞退时,或因其它原因离职辞职时,本人保证负责督促其将公司所配发物品以及欠款归还公司,协助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姓名及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五、担保人签字盖章: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备注:1、 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 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3、 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4、 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章或人事部门章。
根据下面范文套写。个人担保书范文_________有限公司: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保证人(签字)签发时间: 年 月 日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个人借款担保书XX分行: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________)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字第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保证人地址: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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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德国: 联邦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印发的经济担保书格式 经济担保书 我(我们)愿意承担 (姓名)在联邦德国留学/逗留期间的一切生活费用。我(我们)每月至少提供800马克的费用。 担保人: 姓名: 地址: 出生日期: 与申请人: 的亲属关系: 经济情况证明单位: (签名) (签名须经正式公证) 联邦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永福路181号 不可撤销现汇担保书 担保书编号:收:国家开发银行: 关于 合同项下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 根据 的借款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流动资金贷款美元(USD )xxx整,本保证人愿意为该项贷款担保,并对借款人同贵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xxxxx )的所有条款承担连带的经济责任。特此开立担保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担保书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金额为xxx美元(USD)整(本金xxx),以及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本担保人保证:当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不能按期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时,无论任何原因,本担保人保证连带地承担借款人所欠贵行的全部债务,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索偿通知后七日内无争议地偿还借款方所欠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如本担保人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贵行有权据此索偿欠款,并直至从本担保人在任何银行的帐户中扣收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 三、只要该项借款的本金不增加,贵行对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毋须征得本担保人的同意,且均不改变本担保人对借款本息和费用的担保责任。 四、本担保书在上述贷款逾期或贵行同意借款方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五、本担保书的担保金额随借款人实际偿还或本担保人代为偿付本担保书第一项约定的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六、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七、本担保人是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足够的资产保证本担保项下借款的偿还。 八、本担保人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本担保书的签字人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担保人若发生变更、撤销,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贵行和借款人,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本担保人落实为贵行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十、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收回该外汇借款的全部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担保书类型多种多样,模板相差不大。以贷款担保书为例,写法如下。保书分标题、称谓、正文、落款等几部分:①标题。贷款担保书的标题一般采用“担保性质十文种”的方式,如“信用担保书”,“不可撤销担保书”,“五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书”等。②称谓。指受文对象,即贷款方的名称全称。③正文。一般分承诺意向(引言)和担保事项(主体)两部分。第一,承诺意向。担保书开头就得开宗明义,明确表示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意向,如“当事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第二,担保事项。即采用分条列项的办法,将担保承诺细化后逐一表述出来。内容主要包括担保金额、偿还期限、担保性质、有效期限等。④落款。在保证书下方,逐一写清保证人名称、保证人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法定代表人及签发时间等。扩展资料:以贷款担保书为例:担保书是担保方向贷款方出具的同意为借款方提供担保并愿承担借款人履行合同的连带责任的书面证明。以借款担保书为例:借款担保书是第三人为借款人做担保而向银行出具的保证书。担保书的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贷款担保书
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二、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六、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七、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八、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九、落款。扩展资料:担保书范文(一)担保人:姓名,性别,年 月 日出生,汉族,职业,现住址 电话被担保人:姓名,性别,年 月 日出生,汉族,职业,现住址 电话担保人XXX自愿用XXXXX财产为被担保人XXX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提供担保,如申请有误,愿承担法律责任。此致石家庄市 区人民法院附:1、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2、担保财产证书原件1份。担保书范文(二)甲方(用人单位):乌鲁木齐市讯驰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任职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住址:乙方与丙方的关系:鉴于乙方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针对甲方社会招聘人员的具体情况,在三方一致的基础,特签订本担保书。一、乙方在工作期间若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例如:现金、货物丢失、货物损坏等),丙方应当积极配合权利人追回损失,并代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二、乙方在工作期间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被辞退,丙方应付责协助甲方办理有关中止劳动关系的手续,不许乙方寻 闹事,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三、乙方在工作期间触犯法律,受到司法机关制裁,该行为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四、乙方、丙方均阅知甲方公司人事、上岗工作内部文件内容,且严格按此执行;五、丙方需向甲方代表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六、本担保书自甲方授权代表、乙方、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七、本担保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用人单位)授权代表: 乙方(劳动者):丙方(担保人):年 月 日写担保书的注意事项:1、 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 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3、 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4、 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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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 被担保人:一、担保人 愿意为 作经济担保。二、被担保人 在 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邮编及联系电话: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五、担保人签字盖章: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填写时间 :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 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3、 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4、 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拓展资料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个人担保书范文:_________有限公司: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个人担保书怎么写_________有限公司: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不可撤销担保的概念 1.所谓不可撤销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所欠银行的贷款到期后还本付息之前,保证人仍应和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义务,也就是说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其保证责任一直到债务人还本付息后才能被免除。 2.根据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印发的《关于贷款担保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其所附的贷款担保书格式合同条款第2条、第7条规定:“本担保人无条件的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如借款人不能按合同归还,由担保人按贷款方书面通知规定的付款日及金额一次向贵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而无须贵行先行向借款人提出诉讼。贵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本担保书是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其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直至借款人清偿所有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有关费用2”。这里使用了不可撤销、持续有效和无条件等用语,那么这些用语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呢? 3.“不可撤销的(Irrevocable)”这一条款源于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这一旧的原则。3在担保合同中规定这样一个条款在有些国家如英国,被认为是拒绝考虑担保人可能在某些方面有某种抗辩权,诸如债权人延长借款人到期应付贷款时间、解除抵押权或放弃某种权利,即债权人通过在担保合同中规定这样一个保证性条款,使担保合同成为一个独立的、非从属性的合同。 4.“无条件的(Unconditional)”按照英国法的规定,指当担保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时,在债权人没有首先用尽一切补救措施向借款人要求清偿规定的情况下,即可要求担保人履行义务。英国法的这项规定确认了这么一个原则,即只要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是一种从属保证合同,就应确认该合同是独立的、承担第一债务的担保合同4。 5.“持续有效”指担保合同从成立时起,到借款人清偿所有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时止,一直发生效力,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6.在许多国际性的重大担保合同中,常常规定这些合同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这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考虑到涉外等特殊因素,从而维护内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是十分有利的。但在我国国内,采用此种担保方式弊大于利。
不可撤销担保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大多出自银行之手,国际商会的裁决对“不可撤销”的解释是指银行(担保人)不得单方面地不经受益人(债权人)的同意而解除自己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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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一词据说源于信用证的惯例,①信用证有不可撤销与可撤销之分,信用证开出之后,未经受益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否则即为可撤销的信用证。不可撤销担保是保证担保的一种形式,大多出自银行之手,国际商会的裁决对“不可撤销”的解释是指银行(担保人)不得单方面地不经受益人(债权人)的同意而解除自己的担保责任。②这里的“银行”是作为担保人的身份出现的。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在一些借款合同案件中,作为贷款方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也往往利用自身的优势,要求借款方的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担保。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保证人不得随意免除保证责任或者放弃某些抗辩权的契约。如合同往往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不可撤销担保合同的实质是担保是否具有独立性的问题,由于现行法律对独立担保缺乏明确的规定,以及不可撤销担保合同内容表述的不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效力的认定上出现分歧。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一、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效力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矛盾冲突与解决思路“无条件与不可撤销”的约定属于独立担保的典型表述之一,③即有了无条件不可撤销条款的担保合同,一般会被视为独立担保合同,国际商会的相关文件也肯定了这一表述的有效性,国际间也通常将其解释为独立担保合同。在审判实践中,对独立担保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在国际贸易或融资活动中,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性质,对独立担保合同的效力予以承认,并与从属性担保制度并存。另一种意见认为,独立的、从属性的担保合同只能适用于涉外经贸、金融等国际经济活动中,对其适用范围应予以限制,否则会给国内担保法律制度带来重大影响。而后一种意见在实践中占据主导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一问题上严格区分国内和国际两种情况,对于对外担保和外国银行,机构对国内机构的独立担保的效力予以承认,而对于国内企业、银行之间的独立担保采取否定态度,不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湖南机械进出口公司,海南国际租赁公司与宁波东方投资公司代理进口合同案”中认为,海南公司的担保合同中虽然有“本担保函不因委托人的原因导致代理进口协议书无效而失去担保责任”的约定,但在国内民事活动中不应采取此种独立担保方式,因此该约定无效,对此应当按照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该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④其理由主要是,独立担保存在欺诈和滥用权利的弊端,容易引起更多的纠纷。而且,独立担保具有国际性,与国内经济交往格格不入。然而,由于最高法院没有对国内独立担保效力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其判例对下级法院又无当然的约束力,致使各地法院在许多涉及独立担保合同案件中对其效力的判定结果也并非一致,有的地方实际上也承认了独立担保在国内的有效性。因此,目前在实践中对独立担保效力的认定上既存在国内国际的差别,也存在地方差别,严重破坏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为了消除这一矛盾,笔者认为,在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效力的认定上,应当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有效性,而不应实行内外有别的做法。二、承认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效力的具体理由(一)从理论上讲,从属性担保的最大特征是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受制于担保与主债权之间的从属性,而基于此属性,各国法律对保证人均有不同程度的保护,除了规定保证人可以享有主债务人根据主合同对债权人享有的一切抗辩外,还赋予保证人一些特别的权利,从而使债权人利益实现的难度加大,而且容易使其卷入复杂的诉讼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担保越来越不适应新的需要,因为,“保证担保不是一种特别安全的担保形式,在很多情况下保证人对其承诺的保证书下解除责任”⑤。因此,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些条款,限制与排除法律对保证人的保护性规定,以达到摆脱担保合同从属性的结果,既是对债权加强保护的一种手段,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平等地位保障的一种措施,符合经济发展和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也符合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原则。 (二)从现行立法上看,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的效力与主债务分离符合我国《担保法》第5条的规定,即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里的约定显然是针对担保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关系而言的,而不是对担保合同效力的约定。我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也与此一致。可见,我国担保法对独立担保的存在提供了合法性的空间。最高法院的法官在《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也讲到:“担保法是承认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独立保证是适应国际商业界和金融界的商业实践和国际惯例而产生的一种新类型的担保方式。”⑥(三)承认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效力符合意思自治原则。私法自治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效力的认定也应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因为担保法上的权利是一项私法权利,除非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法院不应对当事人的订约自由加以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表现在独立担保中,就是保证人通过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的约定放弃了法律赋予其的抗辩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效力是没有问题的。(四)内外统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要求,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对内外对采用两套法制是计划经济遗留的弊端,如今我国已加入WTO,国内经济的一体化,全球化,要求法律的统一。独立担保制度的产生源于债权人想得到更为妥善的担保而不愿介入基础交易之中,这一要求不仅是国际,在国内经济活动中也是存在的。此外,否认国内独立担保的理由是独立担保易发生欺诈和滥用权利的弊端,然而这种风险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并不比国内少,而且国内法院对国际间欺诈和权利滥用更难阻止,国内在这方面的风险相对而言还要小些,法院干预力度可能更大些。因此,以此作为内外有别做法的理由显然不能成立。法律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尽管独立担保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但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完善,而不能因噎废食。三、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效力认定应当注意的问题前面已经讲过,“无条件与不可撤销”是独立担保合同的一种表述。然而,随着独立担保合同形式上的演变,现在越来越多的著作和实际使用的担保文书中,已极少使用“无条件”这个对担保性质易于引起争议的含糊字样⑦。此外,在实践中,一些不可撤销担保合同,保证人虽然放弃了与主债务有关的抗辩权,但其效力没有摆脱主债务效力的影响,仍然属于从属性担保。也就是说,不可撤销不是独立担保的特有属性。因此,对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效力认定时,应当注意考察合同内容,从而明确担保的性质。同时,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往往是债权银行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在对其效力进行认定时,还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九、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