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一般账户还私人借款,但是当时借钱的时候对方又是直接打到老板
2020-07-13 03:47:14 浏览:
以前我也是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可以反过来这样操作,钱从一般户 走出 借;其他应收款--客户 贷;银行存款然后之前钱已经打给老板,就可以以老板的名义写一张证明,证明老板代收了这笔钱,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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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是如何挂的账?借:银行存款----xxxx贷:其他应收款--xxx
当初借钱的时候会计上是如何处理的呢?
公司跟公司间的借款,不可还到私人账户,这样做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是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 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第二百三十一条 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第二百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扩展资料第六十一条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第六十二条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第六十三条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第六十四条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时,除按照第六十条的规定审查外,还应审查下列事项:(一)银行汇票是否记载实际结算金额,有无更改,其金额是否超过出票金额;(二)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三)背书人为个人的身份证件。参考资料来源: 黄骅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不能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对此也有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处理。在网上发票勾选认证平台还没有开通、金三税系统还没有上线的时候,对私转账的行为尤其猖獗,就是因为当时涉及范围广排查难度高,加之监管体系还尚未成熟,不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货款不走公章、不开票、不上账,以此偷逃税款。但如今,公对私、私对公的这种走账形式已经成为了税务严查的重点,不管是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一旦被银行检测到资金流向异常,就很有可能会税务机关盯上。扩展资料: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其中: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 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对私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对公账户百度百科——对私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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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跟公司间的借款,不可还到私人账户,建议你可以将该款取现出来,做现金还款给对方,然后让对方给你开张收款收据作为入账凭证就可以了。不懂的直接M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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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私人账户,收据不可以作为凭证入账
不可以,之前走的公司帐进来,之后也要走公司帐出去
应该说不可以! 但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啊,你说的太简单,要看你是怎么处理的这个钱!但是这些都是可操作的
双方均以公司名义互开一张收据,即可平帐
应该与私人借款一样,不存在借款人有什么法人一说。如果是老板再投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企业向老板借钱,打入公司银行帐户做: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名个人向公司借款,还款的时候收据根据岗位情况来决定是否必须写。对于现金出纳必须要写,只有收据可以作为附件进行做账。对方也只有收据作为已经还款的凭据。对于银行出纳可写可不写,经过银行存入还款有存入的凭据,且单位收到款后也要做账,可以以银行回执单做账,也可以另贴收据作为附件。还款人同理也是有两种凭据的。银行回执单现在可以通过去银行取或者直接通过单位网银打印,现在大多数银行已经实现企业自主打印。扩展资料:借款法的特点在于能够改变外汇风险的时间结构,把未来的外币收入现在就从银行借出来,以供支配,这就消除了时间风险,届时外汇收入进账,正好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过该法只消除了时间风险,尚存在着外币对本币价值变化的风险。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借款法
应该与私人借款一样,不存在借款人有什么法人一说。如果是老板再投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企业向老板借钱,打入公司银行帐户做: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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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说这样做有利于增资。 这样说有道理吗?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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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老板这么说法。老板借钱给企业,很正常的资金往来。你是会计按会计准则及制度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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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私人借款一样,不存在借款人有什么法人一说。如果是老板再投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企业向老板借钱,打入公司银行帐户做: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名
与实际情况一致,不要编造个法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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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法人说,这笔钱算他个人投资。这样合乎逻辑吗?
追答
如果要算投资,应该签协议,并到工商局办手续才行,否则只能算往来。
如果算是法人的投资款的话,就不应该记到公司借款了,那是法人自己的借款。
你借款的话需要写借款凭证吗?或者你办这件事前让公司帮你开据一个收款说明,说明情况,让公司给你加盖两个公司的公章,并让相关人员给你签字,留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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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写借款单,单上没有写个人账户,就直接把钱打给我的。还有估计让写说明,这个事情有点麻烦的,摆明的不信息么。说实话,我就是不相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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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要学会保护自己,把手续都办齐全了,不会有什么事情的~~你也别想太多了,你要真不相信公司,就把话摊开来说,这样办对你有没有什么不利之处。看领导怎么回复你~~~你要这样想,公司还是信任你的,把钱打给你私人账户,难道不怕你跑了?
你就是要学会保护自己,把手续都办齐全了,不会有什么事情的~~你也别想太多了,你要真不相信公司,就把话摊开来说,这样办对你有没有什么不利之处。看领导怎么回复你~~~你要这样想,公司还是信任你的,把钱打给你私人账户,难道不怕你跑了?
1、公司老板向贷款公司贷款后把钱打到公司账上计入短期借款科目;2、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3、短期借款是借款的一种,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或短期借款。看看借款的时间长短吧。
他个人的贷款和公司无关,也不用做账,但如果他把钱交到公司账上去了,要是他注册资金是实的话,那就当是他借入公司的,不过可以在借款合同上约定不付利息,但印花税还得交。你想呀,地税又不知道你老板这笔钱是他个人向银行借的,要是地税以为老板只是从家里拿了点钱来借给公司用,那你约定不付利息也是合情合理的呀。不过国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很有可能会让你按基准利率调增所得额。自己看着办吧。
追问
哦,谢谢,不过我还想问问,可不可以将他的私人卡作为公司的账户,然后直接做贷款呢?
追答
那是不行的。除非是你们老板房产抵押,但银行事先同意将贷款直接放到你们公司账上的,这样就行,我以前的公司就这样操作过,不过要看银行的,有些银行是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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