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想到法院起诉,但名下只有手机吉祥号,想采取财产保
2020-09-16 15:20:39 浏览:
朋友借钱不还,想到法院起诉,但名下只有手机吉祥号,想采取财产保全,手机号码不可以作为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应该是实际财物,另外还必须对方更多资料
不可以,手机号的价值也无法衡量,没有市场价可以参考
能,我就保全两个,直接过户。
教给律师法院吧!通过手机号应该可以有人名和身份证,有身份证就有地址。不是律师不知道怎么做吧
不能。个人对手机号码仅有使用权,手机号码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并非属于个人财产。
能,但是手机号码能值几个钱?
这个在实践中有的地方法院有操作执行的,这个执行对于法院来说一一定风险,但我个人认为可以查封执行,一是吉祥手机号可以作为一定有价值商品进行流通和认定,现实中有专门买卖手机号的,二是这个法律没有明文禁止,随着社会发展已经成为需要,能够为申请执行人挽回部分损失。
说明白点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只要借款真实存在并且证据完整,一般都能胜诉。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如果债务人强势应对、拒不执行,且造成恶劣影响,则存在依法追究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可能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扩展资料:向法院起诉前应注意事项:1、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2、可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3、起诉前,可做诉前财产保全,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4、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5、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刑法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数额较小的借款可以直接起诉索要,如果数额较大需要另行举证你已经将借款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银行、微信等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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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有借条,起诉至法院强制执行,五年多了未还一分钱,我该怎么办。
追答
朋友现在还开着店,就是不执行还钱,请问我该咋办。
法院执行了三年多,未执行到一分钱,是执行力度不行还是被债务人买通,我实在想不通,法律如此
按诈骗罪处理,借条上的钱,必赔!可以有利息!
只要你的借条是合法自愿的,并且利率不超过法律最高限规定(即不是高利贷),且无争议,直接到法院速裁厅去,一般都会判决对方给还你钱的。如果有上述争议,你得准备好证据材料。如果判决之后还不给你钱,你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
如果对方无力偿还,仅有的房产还是在妻子名下怎么办
首先,你需要写一份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很简单,标题为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写原、被告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比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XX元,并支付利息;本案的诉讼费以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即写清借款事实的来龙去脉;最后由原告签名,写明年、月、日。 其次,将起诉状、证据材料交到法院。 最后,根据诉讼的标的额缴纳诉讼费。如果你掌握被告的财产状况比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在起诉同时可以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由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防止日后发生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保全费最高为5000元。 这样你就完成了起诉的程序,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
不需要电话录音,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是不能作为证据的。所以你录了也没用。双方发生借贷关系的认定靠欠条就足够认定了,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找一个好律师,靠谱的,有责任心的。有的律师吃了上家吃下家,吃了被告吃原告,你还是要当心的。不过你有借条,一般情况这案子输不了,他要是不认账,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笔迹,所以不用担心。
电话里直接向他要钱好了,哭哭自己的难处,叫他早点还你,让他给个时间,然后他真给时间了,再到那时间不还,你就天天催,反正电话个个都有录音,这样个个都可以做证据。
建议你咨询律师,不要在这里随便问。
有人欠钱想去告他,只要有姓名及手机号和借条,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你的事情我去年刚刚遇见过,我把事情跟你讲下。借条在手上,不代表你一定能拿到钱。因为你找不到他的人。即使找到他人,你也不一定能拿到钱,因为他可以借口没钱。公安局不介入经济纠纷,你去公安局一般来说没有用。但你可以去公安局碰碰运气,假如有熟人的话,你可以去打印欠债人的资料,比如住址等等。但这住址也不一定是准确的,因为那只是身份证上的住址,有可能不是现在他真正的住址。你去法院告他的话,基本上行不通。因为法律上的被告是一个明确的责任人或单位(法人),是确定的。你如果没找到他人,那么你去法院法院也不会立案。因为法院审判谁呢?审判手机号码?法院不会为你打手机,因为这不是他的义务。即使他打了,万一欠债人不接或者停机,那也没用。即使打通了,又有什么用呢?他也不会还你钱。如果你没有找到他本人或者知道他的确切住址,你去法院申请支付令,通常也是不行的。因为法院的支付令和传票都必须送到一个确切的住址,送到确切的责任人手上。你不知道他住哪里,法院不好送传票或支付令。但如果你知道他的住址,法院的传票或申请支付令可以送到他那里。如果他拒绝接受或逃跑,你可以申请法庭缺席判决(你一般都会赢,因为你有借条)。缺席判决以后法院会有公告,他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上诉,那么你就胜诉了。他就有义务还你钱。但这也有个问题:你找不到他人,钱还是到不了手。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抵债,就是从他家里拿一些等值的物品抵债。总而言之,如果你没有拿到他的人,或者找到他的确切住址,那你的钱基本上是要不回来的。除非你拿到他的人,或者跟踪到他的住址,那么你可以采取行动。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某些用语可能不是专业词汇,但这事情我是亲身遇见过的。上面的话是专业法律人士告诉我的。希望对你有用。去年这事情让我大伤脑筋,后来我找了N个兄弟堵截到他了,才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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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到期没还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也可以 怕跑了就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找个好律师
多喝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