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2020-07-17 02:39:04 浏览:
1、13岁以上读者在进入阅览区域之前,先办理读者卡,进入借阅区域时,需出示读者卡。 2、持有老年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免证入馆阅览。 3、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先存放到存包处,再进入借阅区域。 4、请注意仪表着装,穿着汗背心、拖鞋者谢绝入馆。 5、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6、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7、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 8、请您保持安静,入室请将手持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以免打扰其他读者阅览。 9、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10、请您遵守本馆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书刊外借及阅览服务 首图采取借阅合一的服务方式,阅览室同时提供开架书刊外借服务(历史文献阅览室和北京地方文献阅览室除外)。 持首图阅览卡、老年证可以阅览馆藏中文书刊,残疾人免证阅览。 请改为读者卡二级以上(含二级)和一卡通C级以上(含C级)可借图书5册(借期4周,续借2周);一卡通B级卡可借图书3册(借期2周,续借2周)。所借图书须在原借出地点归还。 电子阅览室提供的数据库检索、国际互联网、文件下载、收发电子邮件、多媒体资料阅览,视听阅览室提供的视听资料的阅览属于收费服务项目。 借阅室开放时间:9:00-19:30(详细见各借阅室安排)
参考资料:
详情请登陆http://www.clcn.cn.net/
1、13岁以上读者在进入阅览区域之前,先办理读者卡,进入借阅区域时,需出示读者卡。2、持有老年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免证入馆阅览。3、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先存放到存包处,再进入借阅区域。4、请注意仪表着装,穿着汗背心、拖鞋者谢绝入馆。5、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6、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7、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8、请您保持安静,入室请将手持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以免打扰其他读者阅览。9、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10、请您遵守本馆其他相关制度、规定。书刊外借及阅览服务 首图采取借阅合一的服务方式,阅览室同时提供开架书刊外借服务(历史文献阅览室和北京地方文献阅览室除外)。 持首图阅览卡、老年证可以阅览馆藏中文书刊,残疾人免证阅览。 请改为读者卡二级以上(含二级)和一卡通C级以上(含C级)可借图书5册(借期4周,续借2周);一卡通B级卡可借图书3册(借期2周,续借2周)。所借图书须在原借出地点归还。 电子阅览室提供的数据库检索、国际互联网、文件下载、收发电子邮件、多媒体资料阅览,视听阅览室提供的视听资料的阅览属于收费服务项目。借阅室开放时间:9:00-19:30(详细见各借阅室安排)
1、13岁以上读者在进入阅览区域之前,先办理读者卡,进入借阅区域时,需出示读者卡。2、持有老年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免证入馆阅览。3、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先存放到存包处,再进入借阅区域。4、请注意仪表着装,穿着汗背心、拖鞋者谢绝入馆。5、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6、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7、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8、请您保持安静,入室请将手持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以免打扰其他读者阅览。9、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10、请您遵守本馆其他相关制度、规定。书刊外借及阅览服务 首图采取借阅合一的服务方式,阅览室同时提供开架书刊外借服务(历史文献阅览室和北京地方文献阅览室除外)。 持首图阅览卡、老年证可以阅览馆藏中文书刊,残疾人免证阅览。 请改为读者卡二级以上(含二级)和一卡通C级以上(含C级)可借图书5册(借期4周,续借2周);一卡通B级卡可借图书3册(借期2周,续借2周)。所借图书须在原借出地点归还。 电子阅览室提供的数据库检索、国际互联网、文件下载、收发电子邮件、多媒体资料阅览,视听阅览室提供的视听资料的阅览属于收费服务项目。借阅室开放时间:9:00-19:30(详细见各借阅室安排)
到他们网站看看就知道了
鉴于几年来本分馆流通实践的情况,大多数读者均自觉遵守中心馆及本分馆的各项规定,使得本分馆的流通服务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 进一步加以规范,以便大家遵守。一、 社会学分馆读者来访服务原则1、遵循本系读者优先的原则:社会学分馆的职能是以为本系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为主,因此服务对象首先是本系的教师、研究员、本科生以及研究生,本分馆的资源首先满足本系读者,然后服务于非本系的本校师生及外校读者对文献的需求。2、遵循资源有限共享的原则:社会学分馆自建立以来,除首先满足本系读者,一贯遵循资源共享的原则,对非本系读者提供尽可能的服务。3、遵循著作权与版权保护的原则:本系的学位论文及未发表的内部文献未经文献作者本人同意的,一律不得复制、修改、发行、出租、改变。4、遵循非商业服务的原则:本馆提供复印、照相等文献的服务一律属公益性的,而非商业性的。文献实行部分复制,而不得全部复制,文献一经复制不得再版、制作电子光盘等,甚至出售。二、对非本系读者来访服务细则 由于条件的限制,社会学系分馆藏书分别存放于社会学系资料室(法学楼5200室)和社会学人类学所资料室(北大出版社四层413)。根据两个资料室的具体情况,特对非本系读者的来访提供不同办法的服务。非本系读者可以进本系各资料室阅览书刊,但不得将本分馆文献借出或携出室外。除有特殊原因的,需按以下办法实行:1、非本系的本校读者来社会学系资料室访问时,需认真填写登记表,填写后,将本人一卡通借书证押在出纳台处,携代书板,方可进书库查书。如果因特殊理由必须复印的,应是中心馆未提供借阅的馆藏,如果中心馆已提供借阅的馆藏的,本馆不提供复印。复印前先填写好复印表,方可将书携出室外复印,每人每次限三册书刊,被复印文献必须于当天下午下班以前归还,否则延期一日,一册书刊须交纳滞还金10.00元整。2、社会学人类学所资料室办公地点现置临时处所,条件十分有限,其所处环境无法提供复印条件,也不可将书刊携出室外。如果外系读者必须复制(拍照或扫描)该所资料室的文献,须按以下规定执行:1)出示来访者单位证明,说明来访者复制(拍照或扫描)纯属教学与学术研究需要,而非其他商业目的,如果今后发生有关版权及著作权纠纷的法律诉讼,本分馆概不负法律责任;2)为遵守著作权保护的有关法规,我分馆规定,需复制的来访者最多只能复制该文献的三分二,不得整本复制(拍照或扫描),另外不得复制盖有本资料室印章的页面;3)参照中心馆有关善本照相的规定,来访者在本资料室拍照或扫描文献一页,需交纳人民币1.00元整,由社会学人类学所开具财务现金收据。3、非本校读者来访须持本人身份证,并填写来访者登记表,方可在本馆阅览室浏览书刊。如确有特别需要复印的,须与北大中心馆馆际互借部联系,由馆际互借的老师到本分馆办理馆际互借手续,本分馆不直接办理非本校读者的文献资料复印手续。
1、带身份证和现金到首都图书馆二楼大厅,在办理图书证前台填写申请表。2、 填完申请表,工作人员录入拍照发卡,就可开始借书。3、借书证有50元,100元,200元三种。50元证可借阅3本书,期限两周。可在网上(或电话)续借一周。100元证可借阅5本书,期限四周,可在网上(或电话)续借两周。200元证可以借阅参考文献原版藏书。超期每本书每天扣2毛钱。4、卡丢失需挂失,补办新卡需交10元手续费。如若退卡,押金会全部退还。扩展资料办证指南年满13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13岁以下的读者请到少儿图书馆办理。1、办理读者证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或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军人、残疾人、60岁(含)以上老人、13岁(含)以上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可在总服务台办理优惠证。2、读者证密码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请牢记您的读者证密码。使用馆内检索设备、电话语音系统或登陆首图网站“我的图书馆”可自行修改密码。3、更换读者证级别升级:请携带本人读者证,前往自助办证机(无需填表)和总服务台(需填表)办理。降级:在归还所借文献资料后,持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3、退证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若读者证丢失后办理退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4、补证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补证须本人亲自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5、注意事项办证当天不能改变级别。6、不是在首图办理的读者证,如需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证,请本人到原办证图书馆办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首都图书馆
一、年满13周岁可办理首都图书馆读者证。1、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或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军人、残疾人、60岁(含)以上老人、13岁(含)以上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可在总服务台办理优惠证。2、读者证密码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请牢记您的读者证密码。使用馆内检索设备或登陆一卡通网站(http://ykt.clcn.net.cn/user/passport/forgot-password.html)自行修改密码。3、更换读者证级别升级:请携带本人读者证,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需填表)。降级:在归还所借文献资料后,持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4、退证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若读者证丢失后办理退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5、补证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补证须本人亲自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补证收费2元。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6、注意事项办证当天不能改变级别。7、非首图办理的读者证,如需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证,请本人到原办证图书馆办理。首都图书馆办证时间:工作日:9:00-18:30节日期间::9:00-16:30借书证是长期有效的,不是所有书都可以外借。二、都图书馆文献借阅: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3、B座数字文化社区样板间文献、中外文报刊、北京地方文献、台港澳文献、蓝标文献(在书标下加有的)仅提供阅览服务,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4、2011年至2013年的中文图书借阅服务位于A座四层“中文图书借阅”。5、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6、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7、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扩展资料:文献借还1、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2、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3、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4、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一卡通读者证借期42天,不可续借。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6、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7、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8、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9、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10、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11、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12、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13、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参考资料来源:首都图书馆-办证指南首都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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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身份证和现金到首都图书馆二楼大厅,在办理图书证前台填写申请表。 借书证有50元,100元,200元三种。 50元证可借阅3本书,期限两周。可在网上(或电话)续借一周。 100元证可借阅5本书,期限四周,可在网上(或电话)续借两周。 200元证可以借阅参考文献原版藏书。 超期每本书每天扣2毛钱。 填完申请表,工作人员录入拍照发卡,就可开始借书。 卡丢失需挂失,补办新卡需交10元手续费。 如若退卡,押金会全部退还。 问题已解决可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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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身份证好像还得要押金
1.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现金到首都图书馆二楼大厅。2.在办理图书证前台填写申请表。3.然后根据你办理的业务(有50元、100元、200元)。4.记得还有免费办理的,只不过不能借书,只能在馆里面看。①50元的可以借阅3本书 期限是两个星期 可以在网上或者电话续借一个礼拜,其中超过期限每本书每天扣钱。②100元的可以借阅5本书,期限是四个星期,可以在网上或者电话续借两个礼拜,其中超过期限每本书每天扣2毛钱。③200元的和一百元的差不多,只不过可以借阅参考文献原版的。5.申请表填写完后,借给工作人员,他们会把你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然后给你拍照 最后发卡给你就可以借书啦。6.卡丢了需要挂失,补办新卡需要10元手续费。7.如果你想退卡,他们会把之前你交的押金全部退还给你的。
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联合读者卡(简称“一卡通”)是在北京市公共图书馆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起来的一项方便读者的服务措施。自2004年5月1日起,该项服务开始在全市公共图书馆范围内分阶段建立与推广。 一.“一卡通”服务的功能与范围: . 目前本项服务的有效范围暂设定为首都图书馆及其分馆,以及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崇文区、宣武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大兴区、通州区等十个区图书馆及其联网街道馆。 2. 持“一卡通”联合读者卡,读者可在全体成员馆范围内享受统一标准的服务。 3. 读者根据个人的不同需求,读者可在办卡时赋予其不同的功能级别。 4. 持“一卡通”联合读者卡,读者可免费阅览部分数字资源。 目前,“一卡通”具有的功能及相应资费如下: 级别 基本功能 外借总量(册) 借期 收费标准 A级 中文普通图书、报刊阅览 工本费10元 B级 中文普通图书、报刊阅览 中文普通图书、期刊外借 外借总量3册 借期2周 续借2周 工本费10元 押金50元 C级 中文普通图书、报刊阅览 中文普通图书、期刊外借 外借总量5册 借期4周 续借2周 工本费10元 押金100元 D级 中文普通图书、报刊阅览 中文普通图书、期刊外借 西城区图书馆德语自学中心、中瑞可持续发展信息中心资料借阅 首都图书馆古籍、民国出版物、外文图书阅览 外借总量5册 其中西城区图书馆外文图书限3册 借期4周 续借2工本费10元 押金200元 E级 中文普通图书、报刊阅览 中文普通图书、期刊外借 西城区图书馆德语自学中心、中瑞可持续发展信息中心资料借阅 首都图书馆古籍、民国出版物阅览; 首都图书馆外文图书借阅 外借总量5册 其中首都图书馆外文图书限2册或西城区图书馆外文图书限3册 借期4周 续借2周 工本费10元 押金500元 60岁(含)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可凭本人有效证件申办“一卡通”的优惠功能 级别 基本功能 外借总量(册) 借期 收费标准 优惠A 级 中文普通图书、报刊阅览 免工本费 优惠B 级 中文普通图书、报刊阅览 中文普通图书、期刊外借 外借总量3册 借期2周 续借2周 免工本费 押金25元 优惠C 级 中文普通图书、报刊阅览 中文普通图书、期刊外借 外借总量5册 借期4周 续借2周 免工本费 押金50元 未成年人可申办少儿一卡通功能 基本功能 外借总量(册) 借期 收费标准 少儿图书借、阅 (不含首都图书馆、西城区图书馆) 外借总量3册 借期2周 续借2周 免工本费 押金25元 5. 各馆中文普通阅览室之外的图书目前仍按原功能执行,暂不实行“一卡通”服务。 6. 读者原持有的各馆读者卡(证)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但只能保留原有的功能。如读者本人提出换成“一卡通”,须办理相关手续。 7. 本项服务措施目前暂未施行异地还书,读者还书时,需到所借图书的图书馆还书。 8. 此卡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更换新的读者卡,并交纳工本费10元。 二.申请办理“一卡通”的条件和手续: 1. 年满13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可申办少儿一卡通。 2. 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领取办证申请表,并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3. 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一卡通”工本费10元和相应功能的押金。 4. 凭老年证、残疾人证、军人证、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可免工本费办理“一卡通”,押金减半。 5. 办证当日即可凭卡借阅。 三.“一卡通”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卡办法 1. “一卡通”若丢失,请及时带身份证到原办证地点办理挂失。读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交工本费10元,补办新卡,原卡自动作废。 2. 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办证地点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3. “一卡通”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4. 读者办理“一卡通”功能的增添、退减等手续,请持卡到原办证地点办理。 5. 读者退卡时,请还清所借图书、期刊资料等,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原办证地点退回押金。如委托他人退卡时,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 “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 遗失、损坏或者侵占图书文献资料者,按各馆相关规定应予赔偿。 3. 请读者按时还书,过期需交纳0.20元/册/天的滞还费。 4. 押金收据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无押金收据者恕不退还押金。 5. 办理“一卡通”的读者请遵守各馆的管理制度。
首都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3、B座数字文化社区样板间文献、中外文报刊、北京地方文献、台港澳文献、蓝标文献(在书标下加有的)仅提供阅览服务,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4、2007年至2009年的中文图书借阅服务位于A座四层“中文图书借阅”。5、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6、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7、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文献借还1、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2、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3、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4、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6、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7、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8、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9、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10、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11、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12、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13、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文献续借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14天。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3、视听光盘、电子设备不能续借。4、续借方式:(1)网上续借:登录本馆网站http://www.clcn.net.cn,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2)电话续借:语音服务电话24小时服务87325656。(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4)使用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续借。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3)所借图书已经办理过续借手续;(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首都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2、文明阅读,每次请取阅书刊2本,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3、报纸、杂志、台港澳文献和原版外文图书(书脊上写明“此书不外借”)仅提供阅览服务。4、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5、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的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6、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文献借还1、借还文献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3、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4、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5、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6、持有逾期文献的读者证需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7、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8、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9、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文献续借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文献。3、光盘不能续借。4、续借方式:(1)网上续借: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childlib.org ,进入“图书续借”栏目。(2)电话续借:87325791(借书次日至应还日期之间的9:00—17:00)。(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能成功续借。(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3)已经续借一次;(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可以在外边的24小时借还书的机器上还,还有就是那层借的哪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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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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